溫度傳感器的標定和校準:標定溫度傳感器(或溫度測量系統)的方法可以分為兩類:一是溫度傳感器同一次標準比較,HC2A-S溫濕度傳感器即按照國際計量委員會1968年通過的國際實用溫標(IPTS)相比較;二是溫度傳感器與某一已經標定的測溫標準裝置進行比較。
溫度傳感器基準點的方法是用一個內裝有參考材料的密封容器,羅卓尼克溫濕度傳感器將待標定的溫度傳感器的敏感元件放在伸人容器中心位置的套管中;然后加熱,使溫度超過參考物質的熔點,待物質全部熔化;溫度傳感器隨后冷卻,達到凝固點后,只要同時存在液態(tài)和固態(tài)(約幾分鐘),溫度就穩(wěn)定下來,并能保持規(guī)定的值不變。
對于定義固定點之間的溫度,在259.34~630.74℃之間,采用基準鉑電阻溫度計作為標準器。柯力稱重傳感器基準鉑電阻溫度計是用均勻的、直徑0.05~0.5mm的、退火和沒有應變的鉑絲制成。溫度傳感器鉑絲的電阻W(100)=Rloo/R。=1.39250,其中Ro、Rloo分別為0℃和100℃時的電阻值。Mettler Toledo稱重傳感器630.74一1064.43℃之間,采用的標準器是鉑鍺,一鉑標準熱電偶。1064.43℃以上,采用光學高溫計作為標準器。溫度傳感器或者稱重傳感器的標準器在不同的溫度范圍內按照不同的內插公式計算定義點之間的溫度。具體的方法可參閱“1968年國際實用溫標和溫度計算方法"。